根据《关于印发海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海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海人社〔2016〕42号)和《关于印发海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海人社〔2016〕43号)文件要求,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组织多部门人员成立评估小组,经过医药机构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评估小组依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料审核、现场勘查、综合评估等环节,现将评估结果为符合协议管理条件的4家零售药店和7家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人力社保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9月24日。
联系电话:89232759,80705307。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邮编:314400)。
特此公示。
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8日
零售药店
1海宁市祝场医药商店
2海宁市海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紫薇花园店
3海宁市老百姓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康桥名城连锁店
4海宁市斜桥镇仁爱大药房
医疗机构
1海宁丰士戚海潮牙科诊所
2海宁胡德勇口腔诊所硖石
3海宁许张洪口腔诊所海昌
4海宁浦海斌口腔诊所海洲
5海宁市海昌陈金龙诊所海昌
6海宁市老百姓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盐官镇宣德诊所
7海宁市海昌汪善本口腔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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