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科研开发能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我市“海外工程师”和“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嘉兴市“海外工程师”和“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海外工程师”申报条件
1.重点面向在国外企业和机构从事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工艺的高精尖缺外籍(非华裔)工程类顶尖、高端人才。
2.在海宁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中资及中外合资企业开展工作;
3.与所在企业签订不少于1年的聘用合同,每年在该企业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并在所聘企业获得年薪达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申报人须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外国人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之一。
(二)“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海宁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中资及中外合资企业。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3.已聘用外国专家(非华裔)且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在聘外国专家(非华裔)中至少有2人符合以下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
(2)在国(境)外相关企业(机构)担任过工程、技术、研发、设计主管及以上职务;
(3)年薪在30万元及以上,每年累计在站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4)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条件。
4.能为外国专家提供较好的科研环境和生活条件,有专人负责工作站的管理。
二、申报程序
1.材料申报。由所在企业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于12月11日前报送至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海宁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审核后报送至嘉兴市人力社保局。
2.审核审定。嘉兴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嘉兴市财政局初审申报材料,提出初步入选名单,递交嘉兴市委人才办、市专项办主任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嘉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发文予以公布。
三、有关要求
1.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内容应一致。电子文档统一为PDF格式,“海外工程师”文档以专家姓名命名,“外国专家工作站”文档以企业名称命名;申报纸质材料封面统一为白色卡纸,封面内容为申报表第一页;附件材料须编写页码和目录,内容分为目录和正文两部分,正文用A4纸双面打印,目录用彩纸打印,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在页面左侧合并装订,装订材料及顺序请参照材料清单。
2.开展“海外工程师”和“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是嘉兴及我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街道、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尽快通过有效渠道将申报信息传达至所属企业,并认真组织摸排,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和企业进行申报。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纸质材料请递交至海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海宁市文宗南路111号),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hnelite@126.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联系电话:89232853、89232852。
附件: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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