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参保人员的公示
根据周王庙镇人民政府(周政[2017]137号)文件,征用周王镇镇石井村25.1522亩土地,可安置27名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已经办理0人,本次办理13人。现对初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3天:2018年 1月5日至2018年1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或直接向市社保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573-87224229。
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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