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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7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来源:海宁市人社局 时间:2018-01-11 作者:潮城人才网 浏览量:

关于上报2017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为加强劳务派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维护派遣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法》等规定,请各单位在2018年2月25日前将2017年度报告劳务派遣经营情况书面上报至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上报以下事项:

(一)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

(三)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四)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五)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六)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需要上报材料:

(一)2017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2015年、2016许可审批的劳务派遣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情况自查报告书

(三)派遣员工名册

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提交2017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劳务派遣单位情况自查报告书、派遣员工名册)。

派遣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经营情况的,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附件:《劳务派遣单位情况自查报告书》和《派遣员工名册》(样本)。

材料请报劳动关系科(联系人:王建忠,联系电话:0573-89232893)

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1号楼713室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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