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公示
来源:海宁市人社局
时间:2017-06-19
作者:潮城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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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海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海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海人社〔2016〕42号)和《关于印发海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海人社〔2016〕43号)文件要求,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组织专业人员成立评估小组,经过医药机构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评估小组依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料审核、现场勘查、综合评估等环节,海宁华仁医药有限公司及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综合评估结果为整改,经过整改后已符合协议管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人力社保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6月25日。
联系电话:89232759,80705307。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邮编:314400)。
特此公示。
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