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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工程技术(不含建筑与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宁市人社局 时间:2017-07-03 作者:潮城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2017年度嘉兴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工程技术(不含建筑与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条件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水利工程按照《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09〕187号)、环境保护工程按照《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4〕75号)、地勘土管测绘工程按照《浙江省地勘土管测绘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6〕7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且工作成绩显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对照相应破格条件破格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今年将继续开展面向我市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类(不包括交通、建筑、水利、船舶、汽车维修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项评审,申报条件及要求按嘉兴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嘉兴市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试行意见>的通知》(嘉职改〔2001〕1号)的相关条款执行。

3.申报对象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1.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所需的申报材料及其要求见附件1。其中:纸张规格一律采用A3、A4两种,复印件均需经所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并由验证人、经办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公章。省高评委对材料有特殊要求的,按省有关通知要求执行。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请按新版资格证书要求采集评审对象信息(含照片)。

2.申报材料必须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申报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申报对象的《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2)等送审材料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上签字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今年高级工程师的申报,原则上均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采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的专业,申报对象可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115.236.191.134:8080/zcps/index.jsp。申报对象网上报送流程参考附件4)。尚未采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的专业,只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工程技术中、初级资格继续采用网上申报评审,申报对象可登录(http://zcpd.zjjxrs.gov.cn/index.aspx)进行个人申报;网上申报的同时一并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对象网上报送流程参考附件5)。

(三)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类(不包括交通、建筑、水利、船舶、汽车维修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直接报送纸质材料。

(四)纸质申报材料一律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海洲东路548号人力社保局2号楼2楼18-19号窗口,联系电话:89232759)。

(五)材料接收时间:高级资格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7月25日;中、初级资格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8月25日;非公企业工程技术中、初级资格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三、其他事项

(一)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关于嘉兴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嘉人社〔2017〕39号)精神,2017年起申报工程师资格时,外语和计算机不作为必备条件。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时,外语和计算机不再作统一要求,由各高级工程师评委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专业要求自行确定。

(二)继续教育要求。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17〕58号)及《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海人社〔2017〕47号)精神,2017年起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每年度完成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要填报《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务继续教育完成情况验审表》(附件13),同时将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填写在《推荐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的相应栏目,供评委会评审时参考。

(三)学历认证要求。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核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报人员提交的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工程系列职称评聘工作,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6)。

(五)在职在岗证明。申报材料涉及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代为查询,对查询后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将予以退回。

(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高级资格评审费每人280元、推荐费每人150元,中级资格评审费每人180元、推荐费每人80元,初级资格评审费每人100元,请于材料上报时一并缴纳。

(七)本通知所列附件,均可从海宁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rsj.haining.gov.cn/;栏目:“下载中心”栏)。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2.推荐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4.高级工程师申报对象网上报送流程

5.工程技术中、初级资格申报对象网上报送流程

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7.申报材料清单

8.申报人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

9.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10.破格推荐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1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1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13.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务继续教育完成情况验审表


2017年工程专业技术评审申报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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