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73-87127750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海宁动态

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人员公示

来源:海宁市人社局 时间:2017-08-21 作者:潮城人才网 浏览量:

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人员公示

根据《海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以下人员已按要求参保缴费。经初审,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5天: 2017年 08月21日至2017年08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或直接向市社保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573-89232772,0573-12333。


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2017年08月21日


附件:人员名单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热线
0573-87127750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C 2009-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潮城人才网 浙ICP备14018872号

地址:海宁市塘南路1号财富大厦1508室 EMAIL:Server@inhn.cn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