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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优秀人才健康体检的通知

来源:海宁市人社局 时间:2017-09-26 作者:潮城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市 建设人才集聚新高地的若干意见》(海委发〔2017〕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企业优秀人才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及对象

全市企业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的嘉兴市级高端人才及高级人才、海宁市级高级人才,详见附件1。

上述对象须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须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体检承办医院

海宁市人民医院,海宁市中医院,海宁康华医院。由体检对象自行选择,所在企业汇总上报。

三、体检内容

1.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口腔、血压。

2.尿常规、血常规、肝功能(AFU)、肾功能、血脂、血糖、甲状腺功能常规(5项)、血流变(197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

癌肿指标:甲胎蛋白-AFP(肝)、癌胚抗原-CEA(消化系统)、糖类抗原199(胆、胰腺)、前列腺癌筛查(PSA、TPSA)、卵巢癌筛查(CA125)、鳞状细胞癌筛查(SCC)。

3.心电图。

4.胸部CT(197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二年一次),胸部正位片(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

5.彩色B超:肝、胆、胰、脾、双肾、甲状腺,前列腺(男),子宫附件、乳房(女)。

6.已婚妇女增加:妇检,白带常规,TCT(新柏氏细胞学检测),HPV(三年一次)。

7. 自选项目

(1)肠镜检查:二年一次。费用由个人自负与财政贴补相结合(如上一年度已做过该项检查,则费用全部由个人自负),需检者自愿报名,并在体检名册表备注栏中注明,检查时间需与体检医院预约。

(2)胃镜检查:二年一次。费用由个人自负与财政贴补相结合(如上一年度已做过该项检查,则费用全部由个人自负),需检者自愿报名,并在体检名册表备注栏中注明,检查时间需与体检医院预约。

四、体检费用及经费支付渠道

男:40岁以上(197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下同)658元,40岁以下398元;

女:40岁以上,未婚691元,已婚971元;40岁以下,未婚431元,已婚711元。

上述费用未含肠镜检查中财政贴补150元和胃镜检查中财政贴补140元,体检费用(含肠镜检查中财政贴补150元和胃镜检查中财政贴补140元)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结算。肠镜检查自负费用48元,胃镜检查自负费用48元。

体检项目之外的检查或需进一步治疗的,由个人按医保规定支付。

五、有关要求

1.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各单位通过有效发布平台,及时通知所属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体检。

2.各企业要切实重视健康体检工作,严格按日程安排(由各体检医院另行通知)进行体检。因须进行生化和B超检查,请体检对象注意空腹参加体检。

3.请各企业按填报医院分类汇总后将名册表(见附件2),于10月10日前将纸质(附个人身份证和证书复印件)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地址:文宗南路111号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杜建根,联系电话:87288849、89232708,电子邮件dojx@sina.com

附件:1.人才分类目录

2.人才体检名册表


附件1:

人才分类目录

一、嘉兴市级高端人才

1.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嘉兴市杰出人才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嘉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嘉兴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技术能手,市首席技师。

2.嘉兴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核心成员。

3.以下奖项获得者:

(1)嘉兴市科技创新人才获得者;

(2)嘉兴市“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嘉兴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嘉兴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5.全市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个人所得税(工薪)年纳税额达到10万元人才。

二、高级人才

(一)嘉兴市级

1.“南湖百杰”优秀人才、嘉兴市杰出人才第二层次培养人选、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嘉兴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嘉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嘉兴市级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嘉兴市技术能手、嘉兴市工人发明家。

2.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嘉兴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嘉兴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嘉兴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嘉兴市级以上奖励的技能人才(含农村实用人才)。

4.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嘉兴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社会工作人才。

5.全市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

6.海宁市“潮乡特支”Ⅰ类人才。

(二)海宁市级

1.海宁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核心成员、海宁市“潮乡特支”Ⅱ类人才、海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2.其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3.其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

4.其他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人才。

5.全市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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