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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宁市康正大药房暂停医保服务的通知

来源:海宁市人社局 时间:2018-02-07 作者:潮城人才网 浏览量:

海宁市康正大药房:

根据《关于印发海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海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海人社〔2016〕42号)和《关于印发<海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医保违规积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海人社〔2017〕55号)等文件精神,发现你单位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根据积分制管理办法上述违规行为记3分规定,从2018年2月7日起予以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为1个月,整改期间暂停医保刷卡服务。若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合格,将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

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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