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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秋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来源:潮城人才网 时间:2018-08-23 作者:潮城人才网 浏览量:

今天是23号,下个月的这个时候,恰好是中秋节假期。有的人已经迫不及待地安排假期旅游出行计划;有的人归心似箭,恨不得现在就回到父母妻儿身边享团圆之乐;有的人就盼着假期一连宅三天,吃吃喝喝打打游戏,吹着空调一睡一整天······还有的人不得不在中秋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

2018中秋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成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2018年中秋节放假安排:2018年9月22日至9月24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22日、9月23日属于周末双休,2018年中秋节是9月24日,星期一(与周末连休)。

也就是说,9月24日为中秋节法定假期,加班须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 9月22日、9月23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

计算公式: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你认为自己在加班,实际上可能只是在值班

所谓加班,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对于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说,凡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都应当算为加班。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但是,实践中,不少人会把“加班“和“值班“混同。

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一般来说,值班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相应的值班待遇也要根据企业的内部规定或与劳动者的具体约定来确定。

简单的说,加班的时候,你不能边休息边工作;值班期间却是可以休息的。

这些情况下,你拿不到加班费

1. 不定时工作制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由于上下班时间不固定,用人单位对其也不作考勤要求,所以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作日超时工作的加班费以及双休日工作的加班费。但是如果是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

2. 自愿加班

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来源: 薪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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