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7〕70号)要求,决策类申报对象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至少选择参加一期“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具体班次见附件。往年已参加的人员可以免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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